| 租车协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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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(承租方):______________(旅游者或单位) 住所或单位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:__________ 乙方(出租方):______________ 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为明确承租方(甲方)与出租方(乙方)的权利义务关系,经过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,本着平等、自愿的原则,甲乙双方就租车事宜,签定以下协议。 一、作为中介,乙方为甲方提供市场上可供租赁的车辆。 二、乙方提供:车型____、车座数____、用车数____(____旅游牌照),同时配备合格司机____名。车辆所属单位:____。 三、租车费用为____元,包括项目:(全程车辆使用费,燃油费,维修费,停车费,过路(桥)费,进山费,轮渡费,罚款,司机酬劳等),不包含的项目:( )。协议确定以后,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(如战争、瘟疫、国家政策等)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费用价格。双方签定合同时甲方需支付总费用的30%为定金,在团队出行前甲方需支付完余款。 四、租车时间从__年__月__日起,至__年__月__日止,总用车天数__天。行车线路见双方确认之“行程安排表”。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;若确实需要改变,行程安排及景点则可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(如有部分景点车辆无法到达这种情况),但不得超过行程安排表的总的天数和里程。 五、旅游沿途甲方可要求停车观景,摄影。乙方司机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主动配合。甲方负责乙方司机的全程食宿。 六、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租车时间超过合同用车时间,每天增加__元: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车时间超过合同时间,每天从总费中扣除__元。由于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等因素)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被认为是双方责任。 七、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行车线路公里数超过原定里程,则每公里增加__元,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行车线路公路数超过原定里程,则每公里赔偿__元。由于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等因素)造成行程改变,由此增加的费用,由甲方负责,减少的费用由乙方全额退还甲方。 八、如因甲方原因,提前终止包车,所收费用不退;如因乙方原因,中途撤回包车,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,并支付租车总款5%的赔偿金;如双方协商一致,中途中止包车,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。 九、如车辆发生长时间或者难以修复的损坏,乙方应该即时另派车辆接应。 十、如因不可抗力造成设定地方和景点不能到达,则用里程相当的地方和景点代替。 十一、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,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,则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”由甲方与车辆所在单位协调处理,如果乙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,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,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,但乙方需协助处理相关事宜。 十二、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。如违约,违约方应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,经双方协商如果愿意继续履行合同,则双方可继续履行。如果双方无法协调,甲乙各方亦可向仲裁机关及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及诉讼。合同中未规定事项和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。 十三:本协议壹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壹份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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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 (签章): 代表人:: 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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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: (签章): 代表人: 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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